温经信发〔2019〕34号
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批工业、服务业
高质量发展政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区经信局,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、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商局:
根据《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<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>的通知》(温委发〔2018〕44号)和《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<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>的通知》(温委发〔2018〕45号)要求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第一批工业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申报,并进行奖励兑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奖补项目申报对象、申报流程、咨询电话见各附件。
二、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、“亩均论英雄”综合评价D类企业,不得享受政府有关奖励政策。
三、如遇系统问题,请咨询市大数据管理局陈驰,咨询电话:0577-88960883。
附件:1.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税收提档升级奖励申报要求
2. 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奖励申报要求
3. 高质量发展服务券申报要求
4. 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补助申报要求
5.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租金补助申报要求
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19年3月19日
附件1
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税收提档升级奖励申报要求
一、申报对象
2018年入库税收3000万(含)-1亿元、1亿(含)-2亿元、2亿(含)-3亿元、3亿元以上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。
二、奖励标准
(一)入库税收3000万(含)-1亿元的企业: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2018年地方留存增幅超过12.5%(含)的部分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2000万元;
(二)入库税收1亿(含)-2亿元的企业,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2018年地方留存增幅超过10.5%(含)的部分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2000万元;
(三)入库税收2亿(含)-3亿元的企业,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2018年地方留存增幅超过9.5%(含)的部分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2000万元;
(四)入库税收3亿元以上的企业,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2018年地方留存增幅超过7.5%(含)的部分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2000万元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前,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网址: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),在线填写申请表;
(二)各级经信部门于申报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,同级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。其中,区(功能区)属企业审查后报市经信部门审定,市经信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;
(三)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,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;
(四)各级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。
四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企业培育和人才处,联系电话:0577-88968919。
附件2
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奖励
申报要求
一、申报对象
市区列入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优名单,且2018年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同比2017年增长20%以上的企业。
二、奖励标准
按企业2018年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同比2017年增长20%以上部分的50%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100万元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前,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网址: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),在线填写申请表;
(二)各级经信部门于申报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,同级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。其中,区(功能区)属企业审查后报市经信部门审定,市经信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;
(三)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,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;
(四)各级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。
四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中小企业处,联系电话:0577-88968038。
附件3
高质量发展服务券申报要求
一、申报对象
(一)2018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,且当年入库税收达到50万元的企业(不包括新建投产企业);
(二)2018年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、创业之星企业;
(三)列入高成长“培优计划”培育名录的工业企业。
二、发放标准
(一)2018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,且当年入库税收达到50万元的企业:1万元;
(二)2018年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、创业之星企业:5万元;
(三)列入高成长“培优计划”培育名录的工业企业:3万元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前,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网址: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),在线填写申请表;
(二)各级经信部门于申报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,同级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。其中,区(功能区)属企业审查后报市经信部门审定,市经信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;
(三)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,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;
(四)公示期结束后,通过申请审核的企业登录服务券平台(http://fwq.96871.com.cn/)注册、申领服务券并使用。
四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中小企业处,联系电话:0577-88968038。
附件4
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补助申报要求
一、申报对象
采购新研发的首版次软件产品(列入《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目录》的产品),2018年度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。
二、奖励标准
按照企业采购金额的10%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4月15日前,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网址: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),在线填写申请表, 并按模板导入首版次软件著作权、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的合同清单和凭证信息;
(二)各级经信部门于申报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,同级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。其中,区(功能区)属企业审查后报市经信部门审定,市经信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;
(三)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,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;
(四)各级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。
四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77-88967063。
附件5
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租金补助申报
要 求
一、申报对象
2018年新入驻市级以上数字经济产业园、双创基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。
二、奖励标准
对新入驻市级以上数字经济产业园、双创基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,按实际租金价格和租赁面积(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),最高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房租补助,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4月15日前,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网址: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.cn),在线填写申请表, 并上传实际租赁合同、租金发票和2018年12月缴纳社保人员清单;
(二)各级经信部门于申报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,同级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。其中,区(功能区)属企业审查后报市经信部门审定,市经信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;
(三)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,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;
(四)各级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。
四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77-8896706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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